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经济合同》及其相关条例的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机场集团库车城市候机楼
  2、结 构: 钢结构
  3、地 点: 库车县文化路与友谊街交汇处
  4、施工量: 约为100吨
  5、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一次交验合格。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有关保修条款负责及时解决。
  二、承包范围形式:
  1、工程范围:钢结构施工图纸上所有设计工程量
  2、承包形式:本工程以每吨7800元,已含(材料、制作、安装运输、吊装除锈、损耗、辅材等费用,重量以设计理论重量为准)的形式承包本工程。
  3、工程总价:本工程以计算总吨位为准,工程总价暂定约为78万元整。
  三、质量与验收标准:
  乙方保证质量完成施工任务,安全施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规定要求,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30%)预定金,钢结构货到甲方工地付到(50%),钢结构完工甲方付到(90%),工程验收合格1个月内付清全款;具体加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为确保工期,乙方在接到甲方进行现场施工通知后及时进场,按合同要求期限按时交付工程。
  2、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管理规定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按标准要求施工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吊装安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费用。
  六、合同补充条款:
  1、所用材料含税票已抵扣钢结构工程中部分工程税金。
  2、乙方要提供钢结构所有主材及辅材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
  3、进场材料如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所有钢结构件的防火涂料乙方不负责。
  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若违反按照合同法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