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人:北京__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大兴区__镇__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赵__电话:_____
  被申请人:__市__网络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__市__道44号
  法定代表人:刘__电话:_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海民初字第179___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以上共计379499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0月20日北京海淀区人民做出海民初字第179___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至执行立案时违约金32409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执行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附:
  1、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一份+再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
  2.授权书明确代为申请、领取执行标的'、代为和解等基本要求就可以了。给一份。
  3.带判决、申请人身份证、强制执行申请到立案庭。
  ①一审来执行
  ②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4.两年之内申请执行。
  5.期限计算:
  ①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②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③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6.金钱债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非金钱债务,要求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