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校及全校师生:
你们好!
20xx年x月x日,我在教学楼楼梯口看见有两个学生在打架,侧面和有很多学生人群大吵大闹,当时正当楼梯最拥挤时,为了避免拥挤故,我自然是安全制止打架人群学生,但在阻止后面的人群时,x同学仍旧大吵大闹,他不但不听劝阻,还向我骂脏话,甚至出手推我,其态度是非常糟糕的。于是,我将x同学带到办公室进行教育,但在这个时间x同学还是很愤怒,并没有一丝愿意平息这场怒火的意思。这位同学的态度和行为激怒了我,我直接动手扇了该同学一个耳光。还在怒火上的x同学更加愤怒,于是我们扭打到一起。我作为一个成年男子向这位同学出手过重了,在事后我才醒悟过来,尽管在看到赵伟学生血液我会突然觉醒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对这位学生的身心造成损害,更是伤害他的父母,对此,我感到十分内疚和后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的保护》在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人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而不是为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得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条第4款的8:"爱护所有的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方面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老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散"。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为教育教学工作损失;
2.体罚学生,教育不改变;
3.一个功能失调、侮辱学生,坏的影响。
前款规定的教师,项目2、3项情形中列出的项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情发生,通过教育局,学校和学生家长的教育,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背叛了和有关规定,违反道德的规定至少警告。因此,我想和父母保证:
第一,我想弥补我的过错,到医院去探望x同学,通过交流,赔罪,尽我所能缓解他的心灵创伤;
第二,我接受教育局和学校对我的任何行政处分;
第三,我向xx班上所有的学生以及全学校的学生和他们的父母道歉;
第四,如果可能的话,我想学生在医院回到学校学习后,利用课余时间辅导他的作业,直到学生考上大学从高中毕业。
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明天,教师是撒种的。作为单独的老师,我应该形成一个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学会放松,此外是我必须保持不断的学习,提高他们的能力,消除疲惫的智慧,绝对避免再次向学生和家长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