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门卫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三、遇有节假日,由学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平时由门卫人员巡逻。
四、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给予处罚。
六、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七、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八、师生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
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九、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并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十、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