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教委督导监察科:
根据市、县教委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收费行为的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他行政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小组,并对本校的招生收费行为进行了全面自查,其结果是,本校严格执行了上级有关规范招生收费行为的规定,无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及强制收取捐资助学费等违规行为发生。
特此报告
垫江县实验小学
XX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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