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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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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对象、项目、标准、批准单位公示制度,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

  2、各学科单元训练测试试题、试卷复印费和服务教学必需的训练、检测、考试等费用,只能在公用经费费中支出,不准在公用经费以外向学生另行收取,严禁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使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参考书、习题集、测试手册、报刊杂志等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3、其他部门根据按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组织的收费活动(如看电影、体检、防疫、保险等),学校不强制、不组织、不引导、不代理,严禁学校和教师个人参与。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必须为学生无偿供应茶水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开水费、纯净水费、早餐费、卫生费等。不准强行要求学生统一在校进餐。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省纪委、监察厅、省教育厅《关于违反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班主任是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6、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一年

  大坞镇东阳温小学(章)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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