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改善甲乙双方的发展方向,乙方拟收购甲方在运城工学院拥有的设备,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 转让设备:
  二、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可以继续租用甲方在工学院的操场南边彩钢棚一个,DX1-250型电焊机2台,钳工实训1个,宿舍间。(设备产权归工学院所有,每年租金650元)。
  2、乙方未经校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善校方提供的实训场地的结构。
  3、乙方向校方免费提供所有设备及其它生产实训所用工、量、刀等器具。
  4、乙方根据校方教学进度与实训计划安排,无条件接收并安排校方学生教学与生产实习,否则校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5、乙方有责任配合指导教师为校方实训学生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学生实训所用耗材及生产费用由校方承担。
  6、乙方要按期对校方提供的焊机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其技术状态完好。
  7、学校有什么活动通知甲方时,甲方必须第一时间转告乙方,使乙方有所准备。
  三、转让时间
  四、乙方如果遇到与学校有关的事情,需要甲方出面的,甲方必须到达,如有事无法到达,甲方可通过其它方式把事情解决了。
  五、学生实习安全教育由乙方与学校进行,杜绝发生人身、机械事故,否则指导教师或实习老师负责。
  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与运城工学院和王猛车床加工部签定的合同书,其余不接受。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_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