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劳务用工条例及国家有关建筑安全规范的规定;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1﹕水,电图纸所示项目。
  2;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槽;消防系统除外,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开关面板灯具的安装。〈不包括暖气〉。
  3;给排水管道安装。
  4﹕负责施工现场水、电安装、维护。
  5;乙方负责劳务用工以及施工机器,工具,小型耗材〈钻头,胶带,胶布,自攻丝。生料带,穿线钢丝〉自带,其它材料一切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结算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40元/每平方米〈不包括暖气〉,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需附加工程量结算。
  四;工程付款方式;
  施工中每月付工程量的80﹪工程费,安装结束付到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甲方的约定;
  1∶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场地人员的住宿,工具存放。
  2∶专人配合乙方,保证材料的供应,不能使乙方因此延误工期,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需提供给乙方书面材料及变更图纸,作为附加工程量结算凭证。
  六;乙方的约定;
  1;工作人员进入工地,服从一切工地管理制度,友好配合其他施工单位。
  2;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积极配合甲方人员,按规定的施工进度,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执行,谁违反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