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合作投资创办出租汽车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营企业定名
  为北方出租汽车公司。经营大、小车100辆。其中:西德奔驰280-s 轿车7辆(为二手车,
  行车里程不超过17000公
  里,外表呈新)、日产丰田轿车83辆(其中:50辆含里程、金额记数表、空调、步话机等)、
  面包车10辆。
  二、合营企业为有
  限公司。双方投资比例为3:7,即甲方占70%,乙方占30%。总投资140万美元,其中:
  甲方98万美元(含库房等公用设施),乙方42万美元。合作期限定为5年。
  三、公司设董事会,
  人数为5人,甲方3人,乙方2人。董事长1人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1人由乙方担任。正、
  副总经理由甲、乙双方分别担任。
  四、合营企业所得
  毛利润,按国家税法照章纳税,并扣除各项基金和职工福利等,净利润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进
  行分配。
  五、乙方所得纯利
  润可以人民币计收。合作期内,乙方纯利润所得达到乙方投资额(合括本意)后,企业资产
  即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共同遵守
  我国制定的外汇、税收、合资经营以及劳动等法规。
  七、双方商定,在
  适当的时间,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洽商,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甲方代表 乙
  方代表
  __x __x
  x年x 月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