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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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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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