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的正确领导和区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照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强化创新意识,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一是全力做好城镇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继续实行低保金按月银行上卡发放。进一步扩大低保面,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查程序,在调标后对现有低保和新申请低保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把真正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不能保的坚决取消,做到了低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通过不定期走访调查了解掌握各村(社区)低保户的最近情况,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了低保资金的正确使用,截至目前,享受城市低保人数1户,1人,享受农村低保户86户,174人。城市低保累计人均补助34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300元,截至20xx年9月,由我镇民政办发放低保补助,10月开始由区民政局直接代发低保补助。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城乡特殊人群生活费、临时和医疗救助金1500157元。
二是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投入,根据五保供养标准,对散居49名五保供养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供养资金。对送往养老敬老中心的45名老人集中供养,明显改善了在院老人的居住条件,提高了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切实加强救灾、救济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医疗救助的文件要求,由相关部门为我镇所有城乡低保户、五保对象、孤儿、特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购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五保户的大病补充,低保大病自愿购买,按30%救助比例补贴救助,基本解决了城乡家庭困难人员看不起病的问题,减轻了我镇城乡低保及贫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帮助他们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将符合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助尽助,按月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和临时救济,临时救济与定期救助互相补充,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四是完善救灾救济预案,加强灾害监测评估和救灾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对困难弱势人员的.住房情况、生活情况以及汛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工作,与区救助中心保持联系,确保寄居人员汛期能安心入住,主动与民政、残联相关部门对接,及时落实了帐篷和其他救灾物资,做好汛期期间的避险排危工作;同时,积极制订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应急预案,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