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向 (身份证号: ,即出借人)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 (¥ 元)下称“借款金额”。
  利率为:月利率为 %;
  利息支付时间:每年 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
  还款期限: 年 月 日前还款。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 %计算。
  借款用途: 。
  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本人确认:签署本借条时,本人已经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额;
  2. 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本人支付借款金额: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电话:
  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