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股东召开会议,对设立公司形成决议,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记录如下: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
  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召集,并由其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
  参加会议股东: ;弃权股东: 无
  会议主持人: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主持。
  会议决议情况:到会股东中,表决赞成股东所持股份为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表决反对的股东所持股份 0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股东所持股份 0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定拟设公司的名称:
  二、决定拟设公司的住所:
  三、决定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
  五、决定拟设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董事会,选举 、 、 为董事。
  2、公司设监事会,选举 、 、 为监事。其中 为职工代表。
  六、通过公司章程。
  七、全权委托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承诺:到会股东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声明,即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签名(或盖章):
  参加会议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