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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服务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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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掌握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有效防范疾病风险,增强干部职工身体素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保障干部职工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全面的健康体检工作,让每一位干部职工科学地掌握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无病早预防、早保健,减少干部职工因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精神过度紧张等因素引起的各种疾病的发生,为干部职工预防突发疾病、防治职业病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单位用人提供重要参考。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不断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三、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在职干部、挂职干部、离退休人员,在职“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以及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批录用财政补助的`聘用人员)。

  (二)实施机构

  原则上指定古丈县医疗集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定点体检机构,负责全体参检人员的体检工作。古丈县人民医院自20xx年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以来,加之省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州人民医院的帮扶指导,医院整体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县域内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需求。

  (三)体检时间

  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自行与体检机构联系,确定体检时间。定点医院联系人:县人民医院院区杨伟(医务科科长),咨询电话:;县中医院院区罗庭义(医务科科长),咨询电话:。

  (四)体检费用标准

  体检费用标准由参检单位自行与定点医院商定。参检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体检项目。体检费用总额超出商定标准的部分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不足商定标准的差额不予退还个人。费用仅限本人体检使用。

  四、组织实施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

  二是定点医院要加强与参检单位的沟通协调,在体检前三天通知体检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参检人员确因工作或实际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由定点医院统筹安排好补检时间。

  三是承担体检工作的定点医院要安排工作作风好、业务技术熟练的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工作。体检报告由主检医师对结果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作出体检结论或健康评估,制定相关复检意见、健康指导、诊疗计划等。定点医院严禁将体检结果外泄,并在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部分病理检查项目适当推迟)将体检报告以一人一档分发至参检单位,参检单位再反馈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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