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车间治理,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还必须在纪律上、经济上赏罚严明。对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人,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完全由个人负责。
  二、凡生产岗位上的同志,私给他人产品原辅材料的,其责任由私给产品人负责。
  三、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和原辅材料者,作如下处理。
  1.按产品商品价格2-5倍罚款,写出书面检查并张榜批评。
  2.取消当月一切奖金。
  3.重犯者除罚款加倍外,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4.对勇于揭发私拿产品者,经调查属实,根据功劳大小发给1-50元奖金。并保护揭发人。
  5.对串通骗取奖金,经查出后,加倍扣回所得奖金,(干部严加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