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禁止条例
禁止,是国家法律的一贯态度。对治安的危害较大,党员干部参加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大。下文是河北省禁止条例,欢迎阅读!
河北省禁止条例最新版
第一条 为了禁止,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
第三条 凡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的活动,都是。
第四条 各级领导查禁的工作,督促和检查本条例的实施。
机关是查禁工作的主管机关。各级机关在查禁工作中,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有对村民、居民进行禁止的宣传教育的责任,并把禁止的内容列入村规民约、街规民约,经常予以检查。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不参与,发现活动,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条 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检举和揭发活动。对于劝阻、制止或者检举、揭发活动的公民应当予以保护。
第 参与,一场赌资在一百元以下的,由本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给予批评教育。
第九条 参与,一场赌资在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处三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一场赌资在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二)为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至十五日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一千五百元以上至三千元罚款:
(一)参与、一场赌资在二千元以上的;
(二)因受治安管理处罚后又参与的;
(三)具有第十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劳动教养:
(一)因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屡教不改的;
(二)聚赌抽头,情节较轻的;
(三)具有第十一条第(一)、(二)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 赌资、赌具一律没收,所得财物一律追缴,赌场上输欠、借欠的赌债一律无效。
第十四条 对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除按照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罚外,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或者主管人员明知本单位工作人员而不制止、不报告,或者经机关通知后仍放任不管的,按照第十条第(二)项处罚。
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内发生活动,其直接责任人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前款情形的,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机关应当责令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 对拒绝、阻碍人员依法执行查禁公务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威胁人员依法执行查禁公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 对劝阻、制止或者检举、揭发活动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九条 参与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一)主动交代行为,并表示悔改的;
(二)检举他人的;
(三)受他人胁迫、诱骗而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一)检举或者制止的;
(二)协助机关查禁成绩突出的。
第二十一条 人员执行查禁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严守法纪,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违者,视情节轻重,由机关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机关没收、追缴财物和罚款时,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收据,并详细登记,经被罚没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没收、追缴的财物和罚款金额必须全部上交当地财政部门。对截留、挪用或者贪污没收、追缴的财物和罚款金额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冒充人员查禁的,依法惩处。
第二十四条 对机关作出的处罚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均指参赌者个人。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的“以上”含本数在内,“以下”不含本数在内。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的问题,由河北省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所面临的危害
对于的危害,一些人认识不足。有的人认为,“只是一种娱乐而已,大多数人都可以享受的乐趣而不会导致什么问题”。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大量事实表明,群众特别是党政干部,阻碍了国家经济发展、民族振兴,甚至会使党员、干部丧失主义信念,使群众丧失对党的信心,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安全、富强。对案例的研究表明,有以下危害:
第一、坏党风。损害党的威信,贻误党的事业,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还容易引发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各种和违法犯罪现象。
第二、失民心。败坏党的形象,赌民不思创业,参赌党员、干部不谋发展,失去先进性,群众对会党失去信心,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第三、伤性命。赢钱的人乘兴而往,不分昼夜;输钱的人拼命再来,不顾饥寒;不断消耗,疲惫精神。长此以往,控制不住而呈病态,必定会损害健康,甚至自杀、杀人。有的老人时受到刺激,当场死在赌桌上。
第四、生贪欲。助长不劳而获的习气,久而久之会使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第五、离骨肉。忘记了勤奋工作;忘记了父母妻子互相疼爱,失去了天伦之乐,变成了苦海;只顾自己的豪爽,不顾家人的怨气,至使骨肉分离,妻离子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