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托托乡村干部良好形象。我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自治区和本地本部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努力践行以下行为:
  1、模范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询私情,做到对事不对人。
  3、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加强“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
  4、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切实转变作风、做干部群众的表率。
  5、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不独断专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6、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做到勤政务实,不与民争利。
  7、廉洁奉公,不收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
  二、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一)参与或者支持宗教活动;
  (二)以各种非法手段拉票贿选或者在选举中侵犯村民的合法权利;
  (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四)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者违章搭建地上建筑物;
  (五)在集体土地(含林地、草场、水面、荒山、荒地、湿地、滩涂等)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优厚亲友,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侵占集体财务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七)克扣、截留、拖欠强农惠农、扶贫帮困、赈灾救济、抗震安居、农村低保、社保、医保、移民、农业综合开发、征地补偿或其他专项款物;
  (八)将应由个人支付的水、电等费用摊派到集体或村民;
  (九)以村务或者其他公务为借口,用吃喝、宴请和接待;
  (十)以个人名义存储或者借用逾期不还;
  (十一)公费旅游,以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或者用为他人支付旅游费用;
  (十二)借婚丧嫁娶、升迁、升学、住院、节日、迁居、割礼、生日等事宜聚敛钱财;
  (十三)参与任何形式的、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为“黄、赌、毒”和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
  (十四)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