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
  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已将林地壹片租赁给甲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转租给乙方营林,经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林地坐落在地方,林地总面积亩______大写______四至界线以附图为准______赁给乙方生产经营。______林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______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_______。
  四、甲方责任:
  1、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林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争议,若因造林基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2、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赁林地上的种植物与乙方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出面协商解决,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生产;
  3、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林权证等______支付。
  五、乙方责任
  1、林地只许投入林业科研生产加工、销售。
  2、好防火、防盗。
  3、利等设施;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
  承包期限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林道及林业设施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经营权流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乙方经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书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八、租赁前甲方林地现有的林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认为必须砍伐有利生产,甲方应当办理相关砍伐审批手续,
  乙方依法砍伐,乙方应将砍伐的木材归还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或折价补偿给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组织砍伐,应尽早实施,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九、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十、租赁期间,若遇国家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无法履行,应事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决或终止合同______如国家需要征用该林地,地面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______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终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变更或解除
  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无须重新订立合同,但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申请由林业部门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提请诉讼人民判决。
  十六、本合同成立双方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乙方若不按期缴纳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十七、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订盖章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壹份报备见证单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地村委会。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