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乙方: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 合同编号:000 号
  甲方自愿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为保证租车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拟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租凭时签订本合同。
  2、甲方在确定租凭后,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如乙方取消租凭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⑴、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⑵、要求乙方另行安排车辆。
  4、如甲方无故退租车辆,乙方可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
  车 型 :
  用车数量:
  用车时间: 使用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营 运 模 式 : □ 一天包租 □ 多天包租
  租车行程说明:
  用车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费用合计: 支付方式:
  预 付 金: 支付方式:
  2 营运服务保证:
  车容干净整洁;准时准点;司机礼貌热情;服务舒适、方便、经济、快速; 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用车注意事项:
  1、机场接送有人同去加收50%
  2、市内包车为9小时110公里
  3、超时由第十个小时起计算
  4、超公里每公里按车型收取6至18元
  5、以上费用包括司机餐费
  6、车辆提前10分钟到达预定地点
  甲方: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