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为本店的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店消防安全负全责。
二、营业时间要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严禁将安全出口
上锁、占用、阻塞。
三、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过墙线路必须穿管保护,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四、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五、严禁在店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库房。
六、营业时间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并确保消防安全人员在岗在位。
七、按规定设置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维修,严禁在消防设施堆放杂物,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同时,设置固定的报警电话。
八、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员要持证上岗。
九、停止营业后,要及时断电停火,并专人进行详细的防火检查。
十、根据本店具体情况及时制定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