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x,年龄:,身份证号码为:。
与我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或无固定期限),现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职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xx年x月x日
说明:本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一式三份,一份原用人单位留存;一份劳动者留存;一份交新的`用人单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