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镇研究,决定从4月15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了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检查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严格督促检查、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重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旅游、食品药品安全:
(一)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节日期间走亲访友、应酬交际增多,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章行为也随之增加。镇派出所、各村委会等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路面巡查,加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对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管理,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要全面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车辆的管理,严禁违章载人和超载。
(二)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定、安全教育是否得到落实,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按照“五整顿、两关闭”要求,检查企业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企业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落实了监管和整改措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是否建立完善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查处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镇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防火季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集市、学校、医院、娱乐场所、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家庭式”旅馆、老结构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对橡塑加工企业、作坊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督促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对节日期间举办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责任,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水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旅游航线客船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管情况;各类运输船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查处“三无”违法运输船舶,加大对乡镇客渡船、旅游船、游艇、船舶超载、农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的监管力度。
(六)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和治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查找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安全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落实及应急预案制定实施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七)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各村委会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和执行春节期间卫生保障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家宴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以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八)橡塑加工、石材加工企业及个体户加工场所安全。以村委会为主,镇安委会配合,对辖区内橡塑加工、石材加工户进行逐一排查,落实相关安全要求。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所属辖区加工户的监管,做到宣传到位、排查到位、监管到位。要建立相应监管台账。
此外,学校、供电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本行业的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时间为4月15日——5月15日。
检查方式:
(一)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全面的、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督查,确保检查实效。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对检查中抵制检查、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上报,予以查处。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州、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落实力度,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检查出成效。同时,于5月15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交至镇安委办办公室。
(二)各涉安单位要对照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严格执行五一期间值班制度。五一期间,各涉安单位要安排人员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