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
1、每月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三次以上)等情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
2、每月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实行安全奖。
3、凡年满二年以上的教师可领取工领奖500元,三年以上教师可领1000元,五年20__元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视作违纪,园方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违纪行为,做出相关的处罚,并按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2、带班时间内,代理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安排其他人看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违纪处理,罚金50元,并扣当月安全奖。
3、带班时间内,无论主班或本班教师,未开展相关的保教工作,教师未履行职责,并与他人闲聊与保教工作无关的闲事,或独自做与保教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违纪,罚金20元/次。
4、幼儿午睡期间,教师应细心照料,未能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幼儿正常午睡的应视作违纪,罚金视情节轻重而定。
5、无故旷工一次罚金100元/次,幼儿午休时间一经发现教师午睡罚金3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