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 先决条件
  第5条 提款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第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 承担费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 保险
  第12条 税款
  第13条 费用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第15条 约定事项
  第16条 违约事件
  第17条 修改
  第1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
  “银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国银行,3)纽约_________,和4)伦敦_________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1)部分”和“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