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采购法》等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推行采购,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专用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加强院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采购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采购范围的`,均选择采购方式,依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凡没有达到采购金额起点或在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二、构建互补的采购格局,规范采购行为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
  三、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落实党的“加快行政管理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要求,我院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采购法律框架下,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以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为重点,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医院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院外公开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在院内招标采购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开标、评标,财务部门把住付款关、审核关,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预防行为的发生,努力保障参与采购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维护医院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促进医院廉政建设,建立医院采购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