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定为本办法。
2. 范围:本公司除保安人员外所有的厂服管理及着装管理。
3. 内容:
3.1 厂服的制作与发放:
3.1.1厂服的制作由总务部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 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3.1.2 厂服有两种(不发裤子):
A. 办公室人员:冬装为浅灰色缩腰夹克衫,秋装为白色长袖T恤衫,夏装为白色短袖T恤衫。
B. 车间人员:冬装为灰色夹克衫,秋装为蓝色长袖T恤衫,夏装蓝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员:
3.1.3 新员工入厂发夏秋冬服各两套。
3.1.4 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三天后才可领取厂服。
3.1.5 制发服装时由总务课依据入厂手续登记表予以发放领。
3.1.6 厂服大小尺码有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3.2 使用年限:
3.2.1 厂服穿着及保管以3个月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满三个月期限者公司则不予扣款。
3.2.2 厂服如未达使用期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重新领用需按原价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领用之年限计算。
3.3 员工着装规定:
3.3.1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以不穿。
3.3.2 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3.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3.3.4 员工上班必须戴厂证,厂证应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上。
3.3.5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3.3.6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
3.3.7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