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7月3日在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共同签署:
  出让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住所:
  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9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90%股权作价 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