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年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防暑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上海学校拟发放年度防暑降温费。
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1.发放范围
年6月1日在册的全校在岗人员及离休干部发放防暑降温费(其中离休干部防暑降温费由离退休处负责);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随任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国或逾期人员等)不予发放;
2.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60元,防暑降温期4个月(6-9月),故每人标准为240元;
3.经费来源
生产经营承包单位自筹资金发放防暑降温费、龙虎牌防暑套装,其它单位防暑降温费由学校负担;
4.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年6月14日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
通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