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消防治安安全隐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防治安安全隐患决定》、湖南《关于加强消防治安安全隐患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我院新的领导班子已经组成,新的内部办事机构已经明确,为此组成学院消防治安安全隐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学院消防治安安全隐患委员会由院喻国良,院长谢赤任主任,副院长杨建华任副主任,副院长周霞中、刘娟娟为成员。综治办主任:杨建华(兼),副主任:曹越湘,成员由各系、处、室、部、中心的“一把手”组成。
二、完善和健全制度、职责并按要求上墙。
三、各处、系、室、部、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切实履行职责,学院综治委签订责任状。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院综治办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综治委、消防综治委、资阳区综治委及迎丰镇综治委的各项工作安排,并结合本院的实际安排好本院的综治工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汇报、有总结、有计划。
五、院综治办要对本院的各项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整改,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六、学院综治办要经常与市、区、办事处、教育局的综治部门保持联系,汇报工作,取得地方各级综治部门的支持、指导和帮助。
七、院综治办要及时将地方综治工作的指示和信息向院综治委成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