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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制度 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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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矿上每周由生产矿长带队、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及作业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矿上每月由矿长带队、生产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采、掘、通风、机电、运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责令有关人员 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有关区、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矿进行安全大检查时,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日常工作中若有违章行为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生产过程中若有人主动制止他人违章者、有功人员及安全生产中的积极分子予进行奖励。

  六、奖、惩金额根据情况而定,奖、惩额度在50——500元之间。

  七、每次奖、罚必须在当月兑现,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加发,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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