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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能否在调解前先予执行?

来源:九壹网


本文介绍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具体问题以及如何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包括租金支付纠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纠纷、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纠纷、转租纠纷、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而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并诉诸的情况,该纠纷并非属于可以先予执行的事项,因此不能申请先予执行。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有哪些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有:租金支付纠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纠纷;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纠纷;转租纠纷;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处理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可以仲裁处理的。安置房屋纠纷是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一种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双方通过签订仲裁协议,选定仲裁庭,选定仲裁员对所争议的事项进行仲裁。

三、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同时,一旦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起诉,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提起诉讼。

2、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1)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可以先予执行的事项,因此不能申请先予执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纠纷,也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向提起诉讼后,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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