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保险合同发生变更,是否需要重新缴纳保费取决于合同中的规定。如果合同规定变更后需要缴纳额外的保费,则需要重新缴纳;如果合同规定变更后不需要缴纳额外的保费,则无需重新缴纳。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行使保险合同变更权利。
2.《车辆保险条款》第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可以变更车辆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承保险别、保险期间、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内容。如保险金额、承保险别、保险期间增加,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公司要求补交相应的保险费。
3.《交强险条款》第九条:承保机构可以根据财产损失险种的经营实践经验、赔付压力和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保险费率、保险费率调整方案、保费和免赔额等保险费用方案及保险条款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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