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关键在于加强和改进街道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党工委的职责和任务是:(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2)讨论决定本街道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街道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3)领导事处和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并对区有关职能部门设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
法律依据:《中国党工作条例》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以贯彻党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工作中事关维护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关于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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