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包括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PMC部、品质部、技术部等。其中,市场部制定年度营销目标计划;生产部是在厂长的领导下主管生产的职能机构等。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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