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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与制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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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城市管理局是属于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职责包括整合城市市容市貌、相关的煤、电、油、气日常职责,以及园林绿化局、水务局的部分职责,还包括综合管廊建设。

法律分析

1、市级的城市管理部门叫做城市管理委员会;2、市级以下的城市管理部门叫做城市管理局。联系:两者都是属于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职责都包括整合城市市容市貌,相关的煤、电、油、气日常职责,还有园林绿化局、水务局的部分职责,职责中还包括综合管廊建设。

拓展延伸

协同与制衡的相互作用:实现有效的组织管理

协同与制衡是组织管理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相互作用,共同促进了有效的组织管理。协同强调的是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协作,通过共同努力和资源整合,实现协同效应,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衡则强调的是权力的平衡和监督机制的建立,以防止权力滥用和组织内部的不当行为。协同与制衡相辅相成,协同可以增强组织内部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而制衡可以保障组织的公平性和稳定性。有效的组织管理需要在协同与制衡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激发团队合作的力量,又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以实现组织的整体目标和长期发展。

结语

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城市管理局都是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职责涵盖城市市容市貌整合、相关职责、园林绿化局、水务局部分职责以及综合管廊建设。协同与制衡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概念,协同强调团队合作与资源整合,制衡强调权力平衡和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需要在协同与制衡之间找到平衡点,以实现整体目标和长期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六十四条地方各级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报请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报请上一级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的各工作部门受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规的规定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的各工作部门受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规的规定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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