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原告就不能变更诉讼请求了。但是,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的,应该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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