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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雨引发的房产损害,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来源:九壹网


该文章讲述了在广州发生暴雨导致房屋受损的问题引发了纠纷。根据民法典租赁相关规定,出租人有维修房屋的义务,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如果承租人要求维修,出租人应负担维修费用。如果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而房屋自然损耗或损毁由房东承担修缮责任,但如果是由于租户使用不当或违约使用造成的,则由租户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房东与租户在出租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明确约定房屋的自然耗损

法律分析

最近,广州发生了几场罕见的暴雨,导致个别房屋遭受了损坏或漏水等问题,从而引发了了一些纠纷。暴风雨引发的房产损害,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租赁房屋被泡谁来修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租赁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且承租人在租赁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当然,承租人也应当妥善使用及保管租赁房屋,因使用及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租人合理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房屋受到损耗或损毁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区分究竟由房东承担修缮责任还是由租户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要看房屋损毁的实质原因。如果是房屋自然损耗或损毁,包括像暴风雨侵袭那样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均应由房东自行承担房屋修缮责任。但如果是由于租户使用不当或违约使用造成的,则应由租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房东与租户在出租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明确约定房屋的自然耗损及意外损毁仍由租户自行修缮的话,则租户履行修缮责任系来自约定的拘束效力,租户不得反悔,也不得以修缮义务系法定义务为由拒绝履行。此外,房东履行修缮责任影响租户正常使用房屋的,减价义务或延期义务也是民法典等价有偿的体现。

倒树砸坏民房谁买单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暴风雨来袭的情况下,确实经常发生林木折断砸坏房屋的情况,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也通常引用民法典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主张责任阻却,但是,不可抗力必须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且应当是造成房屋损害的惟一原因,才能成为林木所有者或管理者主张自己没有过错应当免责的法定事由。

如果暴风雨只是触发因素或引致因素,而树木尤其是树木主干的折断系主要因发生严重虫蛀或腐朽,且必然会发生折断的情形,而这种情况经过林木管理者仔细甄别是完全可以发现的,则不构成不可抗力,林木管理者不能援引不可抗力免责,而应当承担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实践中,只要发生暴风雨等自然灾害且引发了损害后果,当事人经常会简单认为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应一律免责,而容易忽视不可抗力对损害发生起到的实质作用及参与程度等问题。天灾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真正的人祸,因此,被害人应当擦亮眼睛,拿起法律的武器,正确维护受损的房产权益。

结语

房屋遭受罕见暴雨导致损坏或漏水等问题,引发了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出租人有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如果承租人要求维修,出租人应负担维修费用。如果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出租人可以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而房屋的自然损耗或意外损毁,如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应由房东自行承担修缮责任。但如果房屋损坏是由于租户使用不当或违约使用造成的,则租户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区分责任的关键在于房屋损毁的实质原因。如果是房屋自然损耗或意外损毁,包括自然灾害等,则由房东承担修缮责任。如果是租户使用不当或违约使用造成的,则由租户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本法第五十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和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二)变电站、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

前款规定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应当按照保障管道及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六条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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