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撤店的赔偿谈判方法如下:
1. 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寻求合理的赔偿方案;
2.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3. 若问题依旧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公司撤店的赔偿标准:
1、根据合同条款:检查合同中关于撤店情况下的赔偿条款,以合同为依据进行赔偿;
2、考虑未履行合同的损失:计算因提前撤店导致的未履行合同期间可能产生的利润损失;
3、评估装修及固定资产损失:核算店铺装修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剩余价值,作为赔偿的一部分;
4、商议员工安置费用:如果撤店导致员工失业,需考虑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安置费用或补偿;
5、计算提前解约罚金:如果合同中有提前解约的罚金条款,需按照约定支付罚金。
综上所述,面对公司突然撤店的情况,员工应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以寻求合理赔偿,若协商失败则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随后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最终确保公司依法提供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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