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应当自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约定,人民审理后,若发现订立财产分割约定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夫妻财产财产分割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反悔: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二、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
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可以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漏分的财产;
2、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的前提条件才可以要求对协议离婚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三、财产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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