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可以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规定,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终止用工等方面。最后,文章强调了用人单位未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会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一、关于非全日制编外用工管理制度的法律规定
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非全日制编外用工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2、《劳动合同法》之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第六十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公司未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是违法行为,同时侵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应承担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单位在招聘非全日制职员之后,一般也是每月发放以此工资,具体的工资发放情况以签署的非全日制合同为准。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入职后,单位若是不给缴纳社保的,职员可以个人的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
拓展延伸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非全日制用工期间,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任务内容上进行劳动,并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劳动报酬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制度与劳动合同法的关联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条件,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任务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方式。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总之,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较为细致,涵盖了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工资支付等方面。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制度法律规定尚不完善,但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事,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公司未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还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员工和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的处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七条 各级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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