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人民如何处理
1、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人民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应当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请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应当及时派员协助执行。
(2)被拘留人申请复议或者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需要提前解除拘留的,受委托人民应当向委托人民转达或者提出建议,由委托人民审查决定。
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九条
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应当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请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应当及时派员协助执行。被拘留人申请复议或者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需要提前解除拘留的,受委托人民应当向委托人民转达或者提出建议,由委托人民审查决定。
二、司法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行为人有如下几种情况的,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工作秩序的;
(6)对人民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应当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请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应当及时派员协助执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陈向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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