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属于无法生产类
买车购置税没有给的,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及时索取。依据法律的规定,车辆加购置税价格一般按购车的价格进行计算,如果购买价格低于国家规定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1)丢失机动车销售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存根联复印件。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消费者可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去相应的机关办理减免税。
依据法律的规定,车辆加购置税价格一般按购车的价格进行计算,如果购买价格低于国家规定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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