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费用收支
费用收取:经纪人收取到意向金、佣金、定金等费用之后,应立即交于出纳(可由店务秘书兼任),并至秘书处填写销售报表或收费登记表,由店长签字确认,然后方可开具收款或收据。出纳应立即将所收现金款项存入中介店基本帐户。公司每月领用的"备用金"应妥善保管与使用,购买物品的需由店长签字报销,并交店务秘书入帐;
退费要求:
1、 收取意向金后没有签成三方合同退单的:经纪人先反馈到销售经理处,销售经理审核,销售经理反馈到店秘处,店秘反馈到店长处,经店长或店东确认后,店秘退意向金给客户(店秘退款后收回店内开给客户的所有票据,客户给店打收据)
2、 签定三方合同后退卖方物业交接金的:买方拿到新的房产证原件,经纪人先通知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审核,销售经理反馈到店秘处,店秘反馈到店长处,经店长或店东确认,买卖双方在物业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后,店秘退物业保证金给客户(店秘退款后收回店内开给客户的所有票据,客户给店打收据)
3、 签定三方合同后终止合同退定金和房款的:经纪人先反馈到销售经理处,销售经理审核,销售经理反馈到店秘处,店秘反馈到店长处,经店长或店东确认后,店秘退定金和房款给客户(店秘退款后收回店内开给客户的所有票据,客户给店打收据)
(,如单次购买制式物品金额超过500元须当时结清。
(2) 、根据《CENTURY 21单店营业规范手册》的财务规定内容,各中介店应在每月10日前上缴月特许权使用费、广告基金及联合广告费,区域将在每月9日以E-MAIL方式提醒未交费的各店店长及店务秘书。如果9日17:00前仍未缴纳,将在10日以传真方式再次提醒未交款店长及店务秘书,并告知相关处罚条款。如果10日17:00前仍未缴纳相关费用,区域将从按照中介合同从中介店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应交款项,并处以每日100元作为滞纳金,同时发出《整改通知书》。中介店应在5日内补足保证金,否则将按照《CENTURY 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处理。
⑶ 、中介店参加区域性组织的培训均应采取网上 报名,开课前均应将相关的培训费用交于区域财务处。如未缴纳将取消其参训资格。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