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保洁服务质量检查规程1.目的:及时监视保洁服务质量,确保保洁服务符合要求。
2. 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各服务中心。
3. 职责:3.1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保洁服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 2环境主管负责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和日常保洁服务的监督和检查。
4. 内容:
4.1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频率检查内容形成记录环境主管2次/每天1.保洁员在岗情况(每班抽查25%的岗位数)。
2. 保洁员精神面貌,言行是否规范,着装是否整齐(每班抽查25%的保洁员)。
3. 保洁员是否按清洁频率进行清洁和保洁。
4. 室内、外公共照明灯具;
喷泉;
水池;
雕塑品;
室外道路;
室外地面;
休闲物品;
公共玻璃;
公共部分标识牌;
地面、地下车场(车库);
单车(摩托车)棚;
绿化带;
垃圾筒;
天面;
外墙;
大堂;
室内消防栓;
电梯;
楼层;
办公室、会议室和茶水间等清洁是否符合清洁质量标准。
1. 《清洁巡视检查记录表》2.《整改通知单》服务中心经理2次/周1.保洁员值班情况。
2. 保洁员精神面貌,言行是否规范。
3. 环境主管巡视情况及巡视记录。
4. 室内、外公共照明灯具;
喷泉;
水池;
雕塑品;
室外道路;
室外地面;
休闲物品;
公共玻璃;
公共部分标识牌;
地面、地下车场(车库);
单车(摩托车)棚;
绿化带;
垃圾筒;
天面;
外墙;
大堂;
室内消防栓;
电梯;
楼层;
办公室、会议室和茶水间等清洁是否符合清洁质量标准。
1. 《清洁巡视检查记录表》2.《整改通知单》注:1.应确保每月检查覆盖所有的人员、岗位、所辖区域。
2. 若一人兼任不同的岗位,则按最高要求的岗位执行。
4.2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4.2.1 环境主管、服务中心经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清洁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4.2.2 对能当即处理的问题,立刻处理,对无力处理的问题原则上应报告其直接上司处理。
4.2.3 对于一般不合格,环境主管、服务中心经理还应开具《整改通知单》交责任人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环境主管、服务中心经理应跟进处理情况。
4.2.4 对于严重不合格,环境主管、服务中心经理应提出并跟进处理情况。
4.2.5 对于多次出现类似的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或有出现不合格的趋势应提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5.记录:《清洁巡视检查记录表》由服务中心保存一年6. :《清洁巡视检查记录表》救助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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