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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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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可起诉抚养费。非婚生子享有同等权利,可向要求支付抚养费,比例根据收入确定。调解离婚抚养费可增加,需有合理要求和理由。不给孩子抚养费可起诉,需满足起诉条件。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协议不成可由判决,子女可提出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未婚先孕,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孩子生下来后,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提起民事诉讼索要抚养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调解离婚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

调解离婚抚养费能增加,但是必须要有合理的要求和理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不可以起诉

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当然可以起诉,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需要注意起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结语

未婚先孕,抚养费可以起诉。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权利,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代孩子提起民事诉讼。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离婚抚养费可以增加,但需有合理要求和理由。不给孩子抚养费可起诉,需满足起诉条件。离婚后,双方可协议或由判决负担抚养费,但子女有权在必要时提出合理要求超过原定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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