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主旨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一般应在45天内结束,有特殊情况可延期15天。仲裁机构会尽快给出仲裁结果。申请劳动仲裁时需注意提交申述书,写明当事人身份、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人等。申述期限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超时需有正当理由。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当事人需按期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义务,否则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发生劳动争议,走劳动仲裁道路的朋友千万不用着急仲裁结案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的话,一般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内结束。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过15日。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毕竟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不是十分复杂的争议,仲裁机构一定会尽快给出仲裁结果。所以,只要参加仲裁的当事人按照正常的仲裁流程走,会很快有结果的。
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
写好申述书
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发生争议的原因、过程、希望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
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确实充分;
4、申请日期。
注意申述期限
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时效期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
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但是,按规定应当由设区市的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除外。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向职工当事人一方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有效途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应在45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5天。劳动仲裁机构会尽快给出仲裁结果,只要按照正常流程走,结果会很快出来。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撰写申述书,清楚陈述事实和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证人。申述期限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超过期限需有正当理由。申请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如不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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