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金如何办理领取
1、失业金办理领取,具体如下:
(1)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领取失业金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失业金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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