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有自己完整的流程,在确定的工期内施工方将发包方的发包工程完工,是履行施工合同的最主要方式。
但是,由于发包方多数不具备工程管理能力,在此情况下过多地干预具体工程,也可能会造成工程的质量缺陷,最终只能由发包方自己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的过错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有关规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由发包人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况有以下3种:
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设计是一个工程的灵魂,在概念设计和方案设计过程中,包括后来的结构设计,都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出现问题,如果发包人作为甲方,不能从设计阶段发现问题,提供给施工方的设计出现重大缺陷,造成建筑工程的质量缺陷只能由发包方自己承担过错责任。当然,再根据设计合同追究相关方的责任是另外的问题。
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为了保证自己的意愿得到贯彻,有时主材为甲供材,或者有时指定购买特定供应商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但如果这些甲供材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造成的质量缺陷只能有发包方自己承担。
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专业工程的分包应该是总承包人的权利,因为专业工程的质量是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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