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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在以下情形可以代扣: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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