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__〕26号)要求,为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全市“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助春运、献亲情、送文体、美环境、保平安为主要服务内容,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动员志愿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让城乡居民红红火火过大年。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春运便民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票务系统志愿者帮助旅客购票,深入社区服务站,为不熟悉电脑操作的旅客提供网上订票指导和代理服务;深入企业,开展上门办理团体票预订服务;在机场、各火车站和长途客运车站增设售票窗口以方便农民工购票。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火车站管委办、省机场集团、市总工会。
2.组织志愿者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和公交枢纽等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或流动服务车,为买票、候车的旅客提供热水、板凳、雨具等便民物品和出行咨询、秩序引导、行李运送、巡诊服务、照顾老幼等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火车站管委办、团、省机场集团。
3.组织志愿者在旅客出行沿线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在机场、火车、长途客运汽车上为旅客发放服务手册,准备含晕车药、饮用水、饼干、面包等物品的“爱心包”;在主要交通路口维护行车秩序,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立休息站,为自驾车出行返乡与回城的群众供应茶水、检修车辆。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火车站管委办、省机场集团。
(二)广泛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助残志愿者等深入社区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生活扶助志愿服务,进行结对帮扶,开展置办年货、打扫卫生、维修家电、生活照料、亲情陪护、学业辅导、无障碍设施维护等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妇联、市残联。
2.组织医务、法律志愿者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身体检查和心理疏导志愿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精神关怀、心理疏导、健康咨询、职业病防治讲座、送医送药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医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3.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一家亲”活动,把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留守城市的农民工接到家中,同吃团圆饭,共度除夕夜,送去节日祝福和生活帮助。为生活困难的群众捐赠图书、衣物和学习用具。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妇联、市残联。
(三)广泛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文艺志愿者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组织专业志愿者以小分队形式深入城乡基层,义务开展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电影巡演,向群众免费赠送春联和年画、拍摄全家福等服务。组织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开展票友会、秧歌队、小乐团、曲艺沙龙等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新局、市文联。
2.组织志愿者依托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群众健身广场等阵地,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资源,为群众提供文化艺术培训、书报刊借阅、公益性文化演出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3.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引导人们远离“黄、赌、毒”,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科协。
4.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体育指导员等深入城乡基层,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提供健身指导,普及科学健身理念,组织并引导公众积极参加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四)广泛开展环境秩序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社区环境宣传清洁志愿服务,结合“美在家庭、美在社区”和“文明餐桌”活动,整治卫生死角,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后的残屑和废弃物,保持社区整洁卫生,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爱卫办。
2.组织环保志愿者到市区重要路口、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庙会、风景区、旅游区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开展环境秩序维护服务,发放宣传单,协助疏导交通,清理垃圾,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努力营造洁净舒适、美丽宜人的公共环境。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交管局。
(五)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群防群治和邻里守望志愿服务,配合物业员工,开展安全巡防、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动员居民为外出过年、度假的邻里看家守屋,检查水暖电气,代收快递品和报刊,维护良好社区治安环境。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市房管局。
2.组织消防和红十字志愿者开展生活安全守护志愿服务,宣传普及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知识和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指导居民正确使用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帮助居民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市红十字会。
3.在车站、广场、商场、机场、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开展秩序维护、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积极为过往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单位:市局、市交委、市医管局、市旅游局、市火车站管委办、团。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体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将其作为丰富和活跃群众节日生活的重要形式,并把此次活动与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和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精细实施,做到各项志愿服务行动有方案、有队伍、有内容、有报道、有实效。各区(市)县文明办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内涵,营造氛围。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广发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引导人们在参与中培育高尚道德情操。成都传媒集团要组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文明办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配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展示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努力营造“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都是志愿者”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坚持为民,创新务实。
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从办得到、群众又迫切需要的事情入手,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采取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努力在志愿服务中体现人文关怀,在举国欢庆中倡导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发动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发挥新媒体的社会动员作用,壮大志愿服务队伍。
(四)典型示范,扩大影响。
各区(市)县文明办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好典型,选取重点场所,针对重点人群,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此次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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